中国村镇银行发展论坛组委会
中村银函字【2008】18号
“2009中国村镇银行发展与投资洽谈会”邀请函
各有关单位:
随着中共中央十七大三中全会的召开和《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重要文件的发布,2009年中国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将会得到极大的扶持与发展。10月8日,中国银监会宣布,在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政策和成效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从2009年开始将进一步在全国扩大试点范围。同时中国银监会公布最新统计表明,截至2008年8月末,全国已有61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61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实收资本17.03亿元,存款余额28.31亿元,贷款余额19.17亿元。从贷款投向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农户贷款8.95亿元,占贷款总额的46.69%,累计发放农户贷款11.32亿元,支持农户22797户;农村小企业贷款余额7.75亿元,占贷款总额的40.43%,累计发放小企业贷款10.17亿元,支持小企业4452户。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已经通过自身的努力开始为中国农村改革及新农村建设带来和注入了新鲜资本。
可以预见,2009年,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与运营将越来越成为各级政府、企业和各类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问题。为了帮助各级政府、企业和各类投资者及时了解国家和金融主管部门最新政策动向与意图,掌握第一手投资意向区域的经济状况与相关政策,面对面地与有意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各类商业银行接洽、沟通,切实帮助解决企业和投资者在设立村镇银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中国村镇银行发展论坛组委会经过多方沟通并取得相关部门和机构的一致赞同,决定于2008年12月14日在北京举办“2009中国村镇银行发展与投资洽谈会”,在此,特向贵单位发出真挚邀请。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 时间地点
时间:2008年12月13日(周五)报到,14日全天会议
地点:北京市(具体会议地点报名后另行通知)
二、会议内容:
☆ 国家及金融主管部门最新农村金融政策解读
☆ 2007-2008中国村镇银行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及运营形态介绍
☆ 2009村镇银行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政策展望与分析
☆ 商业银行发起设立农村金融机构投资战略与意向介绍
☆ 与会供需双方需求交流
三、受邀嘉宾及代表:
全国人大财经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主管部门领导、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总行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相关部门负责人、全国各地、市、县政府相关部门官员以及社会各界有志于投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企业负责人以及战略投资者。
四、参会条件及报名方式:
1、参加本次会议的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①有志于长期投身中国新农村建设和新农村金融体系构建;②认同国家新农村建设和城市返哺农村的理念;③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人民币以上;④开业经营三年以上且经营效益良好;⑤企业以经营实业为主,上市或正在筹备上市。
2、凡准备参加会议的代表(企业)请务必于报名同时将本企业(自然人)介绍与参会意图资料提交组委会备案。
3、受到会商业银行委托,组委会将在全国范围内寻求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投资合作伙伴,若有意在会上同组委会签署委托协议,请按照本通知附件要求带齐所需资料。
4、会议报名工作自即日起开始至12月8日截止,请各参会单位收到邀请函后,尽快研究决定并给予回复。受会议规模限制,本次会议规模将控制在50人以内,以报名日期顺序先后为准,额满截止。报名回执请填写后同其他资料一并传真到组委会,以便确认落实。
五、会议费用
参会单位(代表)每人收取会议费6000元/人,费用包括:会议资料费、会议期间食宿费。
六、联系方式
中国村镇银行发展论坛组委会
北京市宣武区广义街7号乐凯大厦3层305室
联系人: 刘达
电 话:(010)83152761
传 真:(010)63039557
邮 编: 100053
E-mail: liuda@jrjg.com.cn
官方网址:www.chinavbf.com
中国村镇银行发展论坛组委会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 件:“2009中国村镇银行发展与投资洽谈会”参会回执
“2009中国村镇银行发展与投资洽谈会”参会回执
单位盖章:
单位名称 邮编
地 址 电话
E-mail 传真
参会人姓名 职务 性别 民族 手 机 备注
注:请务必于12月8日前将回执和汇款单传真至组委会:(010)63039557
组委会收到回执后寄发正式邀请函。
会议费请汇寄以下指定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财商在线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宣武支行广安门分理处
银行帐号:0200001909201201564
附 件:受邀出席洽谈会银行业金融机构名单
受邀出席洽谈会银行业金融机构名单
全国人大财经委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监会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
交通银行
民生银行
北京市农村商业银行
四川南充商业银行
江苏省常熟农村商业银行
青岛银行
徽商银行
广东东莞银行
内蒙古包头银行
兰州银行
哈尔滨银行
